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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生活困难能否要回彩礼?
时间:2016-10-31    浏览:8538
  家住农村的张某,上面有两个哥哥。本来家里条件还算不错,但两个哥哥结婚基本上把家底花得差不多了,导致张某三十多岁还没娶上媳妇。亲朋好友忙着给介绍对象,最后张某看上了另外一个村子的李某。李某家提出,要结婚登记就必须给彩礼。家里为了能让张某早日成亲,于是到处借钱东拼西凑了10万元作为彩礼给李某家送过去。两人热热闹闹地登记结婚,但没多长时间,李某得知彩礼钱是借来的,现在全家人都要辛苦赚钱还债,觉得日子过得实在紧巴,于是收拾东西回了娘家。张某去李某家接她回家,李某的母亲代表女儿回话说,说一千道一万也不跟张某回去继续过穷日子了,必须离婚。张某看李某铁定心要离婚,只好说离婚可以,但必须把10万元彩礼钱退回来。李某母亲说,她们村没有退彩礼的习惯,而且婚也结了,黄花大姑娘也变成了小媳妇儿,这钱是张某应该给的。张某说我们一家人都对她很好,是她非要离婚,我也没想离。再说,为了早日还上这笔钱,连70多岁的父母都在外辛苦赚钱。于是,两家人就这么僵着,一个非要离婚,另一个必须要回彩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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